光阴似箭,如月如梭。
一眨眼,就过了数月有余。
在这段时间里,燕十三和小美的动作全都被王掌门和其夫人尽收眼底。
碍于考量,所以并没有出手干预。
反观他们两个小年轻,正沉浸在懵懂的青春韶华里。
说到底,也仅仅只是图一时的新鲜感而已。
年轻人嘛,都需要经历这一关的。
这一日
小美跟随着自己的父亲王掌门一起前往威盛武馆,打着却是与盟友礼尚往来的旗号。
可偏偏,今天正是乞巧节。
这里面的意思,就耐人寻味了。
因为骑的是快马且又是轻装,所以大概只花了数个时辰就抵达目的地。
“王掌门,久违了!”
由于两家早已打过招呼,所以来正是雷馆主本人。
在其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与本人有几分相似的青年。
“雷馆主,别来无恙!”
王掌门等人从马上下来,同样致以诚挚的问候。
王掌门把目光投向雷馆主身后的那青年:“雷馆主,想必这位正是令公子了吧?果真是一表人才啊!”
“那里!那里!犬子也是马马虎虎,还算说过得去。”雷馆主当即转身看向自己的儿子说道:“阳儿,还不快来见过你王叔叔。”
被唤作阳儿的青年,立刻上前一步抱拳作揖:“见过王叔叔。”
虽然外表看起来有些普通,但好在长得壮士。
“不错!”
王掌门点头,随即也同样转头看向自己的女儿介绍道:“雷兄,这是小女!”
“见过雷叔叔。”
小美也是学过几年的闺秀礼仪,自然不会在这种场合失态。
雷馆主看着小美,满意的点头:“早听闻王兄令爱,果真天生丽质!”
王掌门的女儿小美在这十里八乡也是一枝花,尤其是身份还摆在那。
“阳儿/小美,这是你王叔/雷叔的公子/千金。”
王掌门和雷馆主像是约好的那样,近乎同时的开口。
“雷公子!”
“王姑娘!”
两个小年轻相互行礼,到此就宣告着正式见面。
雷馆主见火候已到,当即摆出请的手势:“王兄,请!”
“雷兄,请!”
而后,两家人马就同行入宅。
不多时,宴席就座。
雷馆主是主,所以坐在首位;而作为宾客的王掌门等人,就安排在宴会厅的左边以示尊重。
除了必要的推杯换盏,自然是少不了歌舞奏乐。
舞女风姿绰约,乐曲悠扬婉转。
气氛,好不热闹。
时间仿佛是长脚的妖怪,很快就天黑了。
因为双方家长本就是有意为之,所以就创造了小美与雷阳独处的机会。
雷阳虽是长相普通的壮汉,但却很彬彬有礼:“王姑娘,附近正好有个乞巧夜会,可有兴趣走走?”
虽然城外比不了城内,但每逢节日也同样是相当热闹。
尤其是这几年与金铁门联手结盟并屡次打击血狼帮的嚣张气焰,两家地盘上的村民也得以喘息。
雷阳在第一次见到小美之后,就被其给深深吸引了。
而且,他们两家本就有意撮合。
“也好。”
小美没有拒绝,倒不是说她朝三慕四,只不过在逢场作戏罢了。
随即,二人很快就来到了夜会。
在场的人都是附近的村民,他们衣着十分简朴。
活动很是丰富,一点也不输城内。
各家尚未婚配的适龄儿女,也都会在今夜匹配自己的心意人。
毕竟,这可是他们能够自己选择意中人的唯一机会。
小美径直的来到会场中心处那摆满各式贡品的祭坛前,拿起一炷香点燃后就参拜了起来。
如她一样的,周遭还有很多。
同时,在心里默念:七姐,请祝福我与十三天长地久。
而跟着小美的雷阳,也同样焚香祭拜:七姐在上,请赐福予王姑娘。
乞巧夜会的活动很丰富,拜七姐也只是其中之一。
之后,小美就拿起摆放在面前的竹筒摇了起来。
不多时,一支竹签就从筒里被摇了出来。
小美当即捡起来,念道:“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小美知晓这两句诗的出处,顿时叩首拜谒:“感谢七姐解惑!”
可是,直到多年以后她才真正明白这两句诗所要表达的意思。
不过当下正处青春年华,这自然很好理解。
雷阳虽说是个壮汉,但好歹也读过些书,对于这两句诗的也同样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
就这样,二人都心满意足。
难得来一趟夜会,索性就逛逛。
走着走着,两人就来到了一座不算大的简易拱桥前。
这里同样聚集了许多年轻男女,他们都注视着桥上那对男女。
鹊桥相会,这可是每个乞巧夜会中必不可少的节目。
很多芳心暗许的年轻男女,就会从桥的两端走到中间牵手。
从而获得祝福,但仅限今夜。
因为过了今夜,不敢上桥相会的男女都要回归本来。
一旦在桥上牵手成功,也就意味着双方喜结连理。
雷阳看着鹊桥左边那扭捏的男子,顿时有些好气:“喂,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人家一个姑娘家都在等着你呢。”
是的,前来相会的女方已经走上了鹊桥中央;而反观那男方,却扭扭捏捏的矫揉造作。
来这里的都是明白人,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而一旁的小美,也只是与周围人一样静静地看着。
经雷阳这么一吼,桥上那男方似乎做出了重大抉择:“小翠……对不起……我……我……”
话都不敢说完整,随后就直接下桥的走了。
独留桥上那叫“小翠”的姑娘,眼眸里满是落寞与神伤。
鹊桥相会有敢于挑战世俗而牵手成功的良缘佳偶,自然也有因怯懦而选择逃避的案例。
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只是有些人比较大胆而已。
看到这样的结局,观众们都纷纷唏嘘不已。
都走到了这一步,着实可惜。
不过也从侧面反应了出来,这男的不是良配。
可就在这时,一个看起来傻里傻气的黝黑汉子不顾众人差异的目光而快速冲上了鹊桥:“小翠,俺来了。”
看到这样一个反转,周围的观众们眼前顿时一亮。
但,偏偏就是没有起哄。
桥上那叫小翠的姑娘,看了一眼先前那男子离开的方向,眼角默默滴下了两行泪。
“嗯!”
她并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点头。
黝黑汉子顿时抱住小翠,内心欣喜万分:“小翠,俺一定加倍对你好的!”
都是地里刨食的庄稼汉,说话自然直来直往。
“好!”
桥下的观众,当即就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祝福这对男女。
小美也同样如此,用掌声真心的祝福他们二人。
“这才对嘛!”
雷阳觉得这黝黑汉子,要比先前那懦夫靠谱。
很快,黝黑汉子就牵着小翠姑娘的手下了桥。
非常高兴的雷阳,看向一旁的小美说:“王姑娘,我觉得这黑汉要先前那男子靠谱得多。”
是的,他就是这么觉得的。
听到这话,小美也是很赞同:“的确,人家姑娘都已经上桥了,可偏偏就是选择逃避。不过也好,倒是这叫小翠的姑娘能看清那男子的为人。”
“可不是嘛!”雷阳点了点头:“换做是我,这样的男人不嫁也罢。”
接着又说:“倒是黑汉,以后就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了。”
之后,二人像是打开了话匣,边走边聊。
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一处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孔明灯的摊位前。
雷阳抓住机会,问:“王姑娘,要不要一起放个孔明灯?”
摊主也是明白人,当即说:“二位公子小姐,我家的孔明灯都是老手艺了,飞得可高了。”
小美与雷阳的服饰明显与周围人不同,在这十里八乡能穿得起的自然也就不过聊聊几家。
小美回想起先前的那两句诗,随后说:“老板,来一个。”
“好勒!”
摊主立刻拿出一个他这里最好的孔明灯给小美。
小美从腰包里拿出几文钱,正当雷阳要说点什么时,就直接打断:“雷少馆主,我自己付就行。”
“这……”
摊主不敢接过钱,就把目光投向一旁的雷阳。
雷阳也不气恼,而是笑着说:“给你就收下吧。”
然后,接着说:“老板,也给我来一个孔明灯。”
“好勒!公子!”
摊主收下小美的钱后,马上就连忙给雷阳挑选孔明灯。
不一会儿,雷阳和小美拿着挑选好的孔明灯走到一旁,各自在上面题字。
雷阳虽说也读过些书,但肚子里终究是没有多少墨水。
思来想去,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好。
反观小美,拿起笔就把“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出处《鹊桥仙·纤云弄巧》给题在了灯上面: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老板明显也是有些文化但却不多,看到这首诗的一瞬间,眉头微微紧锁:
眼前这两位公子小姐,好似有些别的什么呀?
即使他是个小商贩,也知道这首诗所联系《牛郎织女》的神话故事。
恰巧今天又是乞巧节,这里面的意思可就耐人寻味了。
可再看看还在那苦思冥想的雷阳,那就更加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良久
二人就一起拿着各自的孔明灯到前面的那空地上放飞。
此时,与他们一样的也有很多人。